你曾将钱包、电脑、相机等贵重物品放在爱车内吗?有时可能只是一个不经意的遗忘,就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。
近日,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件,被告人王某辉在短短半年时间内,通过砸破车窗的方式,窃取车内钱财疯狂作案三十余起,盗窃价值共计元。
案件经过
年12月至年5月间,被告人王某辉在格尔木市尚苑公馆、江源路七天酒店、康兴花园、格尔木宾馆等地将被害人许某、焦某、李某芳、杨某平、索某某杰等人将停放的路虎、保时捷卡、奔驰、丰田、霸道、大众途昂等车辆车窗砸毁,秘密盗窃车内茅台酒、中华香烟、索尼相机、上海牌时尚手表、雨花石香烟等物品及现金元。被损坏物品价值共计人民币.8元。综上,被告人盗窃31起,盗窃价值共计元。
经人民法院经审理后,认为被告人在较短的时间内多次采用破坏性手段实施盗窃,其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均相对较大,以被告人王某辉犯盗窃罪,判处有期徒刑四年,并处罚金元。
如此作案手法单一
简单粗暴
专挑豪车
给车主带来较大的财务损失
小编提醒各位广大的司机朋友,为了避免自家的财务损失,此类犯罪,希望大家养成一下良好的习惯,不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。
预防手法一
停车、锁车、下车时要多小心,不可将手提包、钱包、手机等贵重物品遗落车内;
预防手法二
不要在公共场所将贵重物品放入后备箱,以免引起不法分子的盗窃欲望。
有些车主觉得车内放些不值钱的物品没事,其实不然,有的不法分子从车窗内看到座位上有纸袋、布袋,会以为里面是值钱物品,于是砸窗盗窃;
预防手法三
车辆避免停在偏僻、昏暗的地方,最好将车辆停放在有监控设施或者专人看守、管理的正规停车场;
预防手法四
锁车时养成多拉一下门把手的习惯,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干扰器作案;
预防手法五
车辆安装电子遥控锁及报警器,不法分子砸车、撬车时警报能够及时响起,提醒车主。
来源/格尔木市人民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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